明治28年(1895)4月17日,中國與日本簽訂「馬關條約」,將台灣、澎湖等地,割讓給日本。明治29年(1896),日本銀行在台北市設立出張所(辦事處),成為日本在台灣的中央銀行。明治32年(1899)9月26日,正式設立台灣銀行,取代日本銀行。翌年(1900),於台中、台南、打狗(高雄)等地,共設有9個出張所。直到明治20年(1945),台灣銀行在台灣設有總分支機構達15家。
明治33年(1900)設立於今高雄市哨船頭街的台灣銀行打狗出張所(1916年,改為打狗支店)成為高雄市最早設立的銀行。建築為雙圓頂,具有俄羅斯風情;銀行南邊的古厝為哨船頭街望族張仲護家(陳中和二女兒聘之先生),明治41年(1908),日人於打狗(高雄)築港,並利用其廢棄的泥沙,進行填海造地,建構第一個新市街,即後來當地居民所俗稱的哈瑪星(濱線Ham-sen台語譯音)。大正5(1916),另於哈瑪星凑町(今高雄市臨海一路17號)一丁目五番地街上,大正12年(1923年)設立台灣銀行打狗(高雄)支店(台灣銀行鼓山分行址)。外觀採用歐陸古典樣式,賦予人穩重堅固之感,除了設有老虎窗的馬薩式屋頂,轉角處豎立的圓形塔樓亦是視覺的焦點,是高雄經典建築代表之一。二戰期間屋頂曾遭毀損,戰後仍持續作為銀行使用,直到1970年代過後被改建成一般的水泥方塊量體。哨船頭原址在國民政府來台後,曾有一陣子由憲兵隊駐紮,現已為空地。(打狗文史再興會社)